索引号: bxssthjj-2021-00026 发布机构: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名称: 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3-24 成文日期: 2021-03-24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24 14:30:08 【字体: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次排查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160号)工作安排,我局联合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区)开展了排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尚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现将排查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26日

监督电话:024-44871971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