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thjj-2021-0002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关键词: |
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次排查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160号)工作安排,我局联合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区)开展了排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尚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现将排查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26日
监督电话:024-44871971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