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thjj-2024-00036 发布机构: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企业 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0 成文日期: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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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企业 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20 10:10:20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22〕20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4〕57号)及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部署,现将 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企业若对信用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同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张显龙 联系电话:024-44871985  邮箱:bxhbyjc@163.com。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119号本溪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附件:2023年度企业环境评价结果明细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