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thjj-2024-0001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市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建设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7-24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同意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我市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建设的公示
按照《本溪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具备危险废物综合焚烧能力、较专业的技术能力及较高的污染防治水平、社会责任感强的处置单位,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在规定时间内,我局共收到1家单位递交的试点工作申请材料,为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审核,该公司符合试点相关要求,同意其在我市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建设。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项目建设且具备危废收集条件后,应向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核查申请,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通过后,方可开展试点工作。
公示企业相关信息如下:
1.单位名称: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抚顺市抚顺县石文再生产业园区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421MA0YP6F575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LN2104210120
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021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6.收集经营类别: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4新化学物质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