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thjj-2023-00108 发布机构: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本溪市工业噪声排污许可 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22 成文日期: 2023-12-22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开展本溪市工业噪声排污许可 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 14:00:43 【字体:

本溪市各排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实施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1月1日起,逐步将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排污单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在“十四五”期间将工业噪声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联系人:审批科 夏树茂44871977、姜茜茹45595056

 

附件:《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14号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5/202310/t20231008_1042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