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thjj-2023-00098 发布机构: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名称: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11 成文日期: 2023-09-1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 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1 09:00:24 【字体:

一、整改任务

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主动性不强。按照《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查发现,大部分市直部门既没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二、整改目标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整改措施

1.每年年初,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2.市直有关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我局已制定《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上传至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2.我局于2022年底向市委、市政府、市督改办报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及总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