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公民身份号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本环罚决(2023)第4号 |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 | 本溪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2105217746473772 | 高斌 | 2023年1月6日该公司建设的选矿生产线及尾矿库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擅自开工建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10.68927万元。 | 限于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罚没款非税收入缴款流程缴纳罚款。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4/3 | 罚款已缴纳 |
2 | 本环罚决(2023)第13号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 91210000242269243E | 霍刚 | 2月26日,进行无人机飞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料场未采取苫盖措施,露天堆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3万元。 | 限于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罚没款非税收入缴款流程缴纳罚款。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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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环罚决(2023)第15号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 91210000242269243E | 霍刚 | 2月26日,9#焦炉炉顶烟气逸散,异味明显,8#9#筛焦除尘器排放口有烟尘外溢,导致烟尘无组织排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罚款6万元。 | 限于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罚没款非税收入缴款流程缴纳罚款。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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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环罚决(2023)第16号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210500736737267W | 韩永德 | 2月25日,炼钢二作业区转炉车间房顶有红褐色烟气排放,炼钢一作业区转炉车间房顶有黑烟溢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罚款6万元。 | 限于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罚没款非税收入缴款流程缴纳罚款。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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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环罚决(2023)第17号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210500736737267W | 韩永德 | 2月25日,使用无人机进行非现场检查时发现,盖单位一铁料场内贮存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杂矿、混合粉)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3万元。 | 限于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罚没款非税收入缴款流程缴纳罚款。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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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环罚决(2023)第18号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210500736737267W | 韩永德 | 2月25日,该单位1#.2#焦炉顶有无组织烟气逸散;3号炉门无组织烟气泄漏,现场有异味;7#8#焦炉炉顶无组织烟气排放严重。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罚款6万元。 | 限于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罚没款非税收入缴款流程缴纳罚款。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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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环罚决(2023)第19号 | 涉嫌违反自动监控环境管理制度案 | 本溪北方铁业有限公司 | 912105007443207957 | 王世友 | 2月25日,360㎡烧结脱硫排放口在线监测点位“温度”数据异常,未按要求开展全量程校准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的规定罚款6万元。 | 限于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罚没款非税收入缴款流程缴纳罚款。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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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环罚决(2023)第20号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本溪北方铁业有限公司 | 912105007443207957 | 王世友 | 2月25日,该单位9#、10#、11#高炉出铁口处未封闭,出铁作业时有烟气外溢,造成无组织排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罚款6万元。 | 限于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罚没款非税收入缴款流程缴纳罚款。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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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环拘移(2023)2号 | 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 沈阳源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2101112MA09TF02W | 向年之 | 2022年8月4日该单位在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负责运维的水污染设施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有采取逃避监管的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 |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20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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