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组成员、副局长:佟 军
具体分管本溪市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办公室(科技与财务科、宣传教育科)、水生态环境科(水环境保护科、水源监管科)、本溪市桓仁生态环境分局,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推进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简介
男,1966年10月生,满族,公共管理硕士,现任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