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sthjj-2026-0001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3-02-25 | 成文日期: | 2023-02-25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实现“四大战略”和“五个本溪”的目标,发挥辽宁东部生态屏障作用,严格管控各类环境污染风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4微克/立方米;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1.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大力推进《本溪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实施。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积极开展 “生态文明活动月”主题宣传活动。
2.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大力发挥8个统筹督查督导组的指导作用,对已完成整改、容易出现反弹的重点任务开展核查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不出现反弹现象。
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巩固气。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加快推进工业源达标排放及超低排放;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实施VOCs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城乡面源整治;加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协同保障任务;持续加强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强化应对温室气体排放及碳减排工作。二是保持水。开展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太子河流域排污口综合整治,确保完成省交办的整治任务。加强国控断面管控力度,推进断面逐月保达标工作。持续推进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三是推进土。继续摸清土壤等环境底数,严格落实国家技术规则,把控调查质量,严防调查安全。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农用地分类管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测、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四是治农村。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畜禽养殖管理,以肥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4.坚决维护全市环境安全。持续加强新冠疫情医废监管工作,防止疫情反复。加强医疗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等各环节,杜绝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加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监管力度,确保运输安全和达标排放。强化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利用的全过程管理。
5.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本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应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4日
